按照有关法律法规,在户外设立广告必须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,广告内容不得使用化语言,不能进行虚假宣传,不能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,不得使用国家已经要求禁止的“商标”作为宣传语言。不过近日记者在海口街头走访时发现,一些路段的户外广告牌仍然乱象丛生。
在海口红城湖北侧的环湖路,猪肚包鸡、鹅肉店等餐饮店林立,这些大小铺面门口的广告招牌,几乎被一些啤酒品牌“占领”,甚至在电动车修车行门口也有啤酒广告。记者发现,该路段的许多广告招牌都未按照相关要求设立,广告牌上没有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标记。一家名为“某理新食店”和一家名为“红城湖猪肚包鸡红湖某某鸡汤店”,店招牌上原来打着啤酒广告,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后,只是涂抹去了啤酒品牌的名称,细细一看仍可以看出是一个啤酒广告。这种“涂鸦”广告看起来很不雅观。
在龙华路龙华总站附近,记者看到一家名为“海口龙华某盛五金商行”的店铺招牌上,打着“某某管道……商标……中国产品”的字样。记者了解到,从2014年5月1日起,“商标”就已经被国家明令禁止作为宣传语。
除了店面招牌广告,一些街头路灯杆上也被挂上了房地产、教育培训之类的广告牌。在环湖路,有六七根路灯杆上挂着某球馆和某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。
记者从海口市公路局了解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,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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